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05-23 浏览次数: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单笔支出金额预算外5万元以上(含)或预算内50万元以上(含)的各类支出。外汇资金按折合后的人民币金额计算。

第三条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是:预算控制、分类管理、分级授权、严格审批。

第四条 下列内容不属于大额资金管理范围:

(一)按期发放的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费、基本工资、津贴、绩效、丧葬抚恤费,以及按期扣缴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工会会费等;

(二)学生各类生活补贴、困难补助、奖助学金;

(三)水电气费、邮电费、网络运行费等日常运转类经费;

(四)学费、住宿费及助学贷款结算;

(五)各类暂存款项结算,包括学生教材采购、军训服装采购、入学体检等受托代理资金;

第五条 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审批程序:

50 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大额资金支付,依据学校经费审批办法,逐级审批。

50 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大额资金支付,除履行正常经费审批流程外,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00 万元以上(含)的一次性大额资金支付,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 各部门在申请大额资金支付前,必须确认所支付的款项经费预算已落实到位。对于经费预算没有落实的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因不可预见事项需动用学校预算准备费的,除履行正常经费审批流程外,5万元以下的大额资金支付由校长审批;5万元以上(含),10 万元以下的大额资金支付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0万元以上(含)的大额资金支付由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 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大额资金支付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对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具备支付条件具体把关,并提供必要的原始单据和资料(如发票、合同、国有资产验收单、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抄告单等)。

第八条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履行项目执行的指导、监管职能,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把关,主要审核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是否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审核、资产验收、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资金等。

第九条 财务部门审核人员应加强对批准后大额资金付款的复审,复审其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和相关材料是否完备,复审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条 对大额资金使用的违纪违规问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