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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院部教研室设置情况 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2 浏览量:

各二级院部:

  为全面掌握学校各二级院部教研室设置与运行现状,为修订完善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优化基层教学组织布局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教研室设置情况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本次摸底以二级院部为单位,覆盖各院部所属全部教研室,包括专业教研室、公共课教研室、课程组以及虚拟教研室、数字化教研室,做到全覆盖、不重复、不遗漏。

  二、填报内容

  按照《二级院部教研室设置情况摸底表》逐室填报,一个教研室一行。主要内容包括:教研室名称、类型、依托专业(群)、覆盖专业、设置时间及设置依据、是否牵头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姓名、性别、职称、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聘任日期、是否“双带头人”、是否兼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行业导师、外聘教师(外校来源)、外聘教师(企业来源)人数及教师总数,其中副高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双师型”教师人数;年学时总数(不含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学时);办公及教研场所面积、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三、填报要求

  (一)数据真实准确。教师人数按2025—2026学年实际情况填报,与人事处师资数据一致;年学时总数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书为准,不含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学时,也不含讲座、竞赛指导等非课程学时;数据统计时点为2026年10月31日。

  (二)口径统一规范。教师总数=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行业导师+外聘教师(外校来源)+外聘教师(企业来源)。一名教师原则上只计入其主要归属的教研室,确需在多个教研室承担课程的,只在主教研室计入人数,其他教研室在“备注”栏注明“含跨室教师×人”,不得重复计数。外聘教师(外校来源)指其他高校在职或退休教师受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外聘教师(企业来源)指企业派驻或协议聘请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三)问题如实反映。对设置条件不达标、无固定教研场所、主任职称或学历不符合要求、专业教研室副高及以上教师不足2名、未开展入企入行调研等问题,应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栏据实填写。

  四、报送方式

  请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摸底表电子版报教务处,文件名统一为“院部名称+教研室设置情况摸底表”。联系人:余国锋,联系电话:65659303。

  五、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摸底工作,院长(主任)为填报责任人,教务科长具体填报。摸底结果将作为下一步教研室设置调整、主任聘任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时报送,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用。

  附件: 二级院部教研室设置情况摸底表(填报模板).xlsx

教务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