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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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09届毕业生:

为方便大家做好毕业户口迁移工作,院保卫处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7月,您到校拿毕业证后,再到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然后到院老校区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派出所暂时同意学生户口自毕业起在校保留二年。

二、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者,凭报到证直接到老校区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户手续,户口需留在合肥的同学,请到市人才市场办理改派手续,然后再到户籍室办理迁户手续。

院保卫处

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