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电信诈骗活动高发期,大学生是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重要对象,现将2月份被诈案件通报如下。
案情1(虚假购物、服务类)2024年9月份我校学生通过微信加一卖摩托车的好友,一直关注其朋友圈。2024年11月24日通过微信支付3500元定金,2025年2月16日,对方联系学生告知摩托车即将发货送达,现在交尾款(通过支付宝)办理交车手续。尾款付完后,对方并未按照约定进行发货。学生才意识到被骗,合计被骗9800元。
案情2(虚假购物、服务类):2025年2月18日,我校学生打算观看演唱会,就在官方购买门票,因抢票失败遂准备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微博)进行购票,因之前曾在这个平台有过交易,所以放松警惕,再次在微博平台购票,在操作过程中,对方称由于身份信息录入失败等原因,要求学生再次支付999元购票,学生意识到被骗,终止了再次转账的行为。合计被骗999元。
案情3(网络游戏虚假交易类)2025年2月20日我校学生晚上在玩王者荣耀这款游戏中有人加他为好友,问能不能代练,在讨价还价中以400元成交后,将账号挂在闲鱼网上进行交易。学生就按照对方要求在平台交了保证金1000元以防跑单,但是协议上标明需要转账1000.1元,而学生少转0.1元,钱就被冻结,需要交纳3倍押金才能进行退款,学生才意识到被骗。合计被骗1000元。
请各学院和辅导员务必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宣传,发动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骗意识,不轻信第三方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泄露个人银行卡、身份证、交易验证码或密码,谨慎交友。为强化安全责任,学校将对出现诈骗案件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进行约谈,并将案件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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