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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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能


安全管理处是负责校园安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校园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安全责任体系及时掌握全校安全工作情况。

3.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同危害国家安全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校园安全。

4.负责督查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出合理化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协助调查意外和灾害事故。

6.负责调查分析敏感期和国内外重大事件期间的信息动态,制定处置预案。

7.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隐蔽战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处置各类涉密案件。

8.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做好门卫及校园巡逻工作和复杂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和查处校内一般性案件,确保校园治安秩序。

9.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方面的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消除消防隐患。

10.抓好安保队伍建设,负责人员管理,抓好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开展纪律建设,做好保安队伍和治安部人员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11.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协助师生办理各类户籍事项。

12.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13.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14,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及各类考试、招生等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并制定安全预案。

15.配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校园安全氛围。

16.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督查危化品和燃气安全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