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等要求,同时为做好我校2025年R&D统计暨全国普通高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科技部科技统计年报表及后续科研工作量的核算工作,现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核算工作。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科研业绩核算、二级院部质量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一)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
(二)成果范围
1.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第一产权单位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第一产权人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如:论文、著作/教材、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奖、各级各类教研科研和人才项目、决策咨询成果、成果转化等。
2.在2024年度未能及时统计的科研成果。补报2024年未计入工作量核算的成果在本次成果录入时需要在“备注”字段填写“补报2024年成果”。
二、统计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统计要求
1.教职工在成果统计时务必核实本人所属院部是否正确,否则会造成业绩点或科研奖励统计错误。有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以教学关系所在院部上报。无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以部门为单位上报。
2.二级学院(处室)负责对教师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审查、汇总,准确核算每一项科研业绩点和奖励额度。
(二)注意事项
1.各级各类教学比赛、指导竞赛成果、美术音乐类作品奖、体育竞赛奖、个人荣誉等不在本次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内。
2.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三、报送材料
(一)期刊论文
请按照“检索证明页,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顺序提供论文材料,材料应能够反映出刊物名称、作者姓名、单位等论文来源信息,将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注:一篇论文对应一个PDF文件)。
1.公开发表的一类、二类、三类(本科学报除外)期刊论文,均需提供盖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签章的论文检索证明,并附于论文对应的PDF文件中。
2.其他三类、四类期刊论文无需提供检索证明页,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需原刊扫描版PDF。
3.外文期刊论文(未被SCI、A&HCI、SSCI、EI收录的论文)均需提供通过中国知网—外文资源总库查询的论文检索页,并附于论文对应的PDF文件第一页。
(二)会议论文
请按照“录用通知、会议安排、参会论文”顺序提供论文材料,材料应能够反映出会议名称、作者姓名、单位等论文来源信息,请将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注:一篇论文对应一个PDF文件)。
(三)著作/教材
请按照“著作封面、版权页、著作目录、作者贡献页、著作封底”顺序提供材料,请将所提供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注:一本著作对应一个PDF文件)。
1.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还需将证明材料附于PDF文件首页。
2.学术专著(含译著)、国家级规划教材需提供原件一份、原件不退回。
(四)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奖(含教学成果奖)
请将证书和体现单位信息的通知文件一起扫描成PDF文件(注:一项成果对应一个PDF文件)。
(五)纵向教研科研项目
1.立项项目请提供立项文件或立项合同PDF扫描件。
2.结项项目请提供结项证书或验收报告PDF扫描件。
(六)横向项目
横向立项或结项项目只需填报附件中的汇总表,不用报送佐证材料。
(七)决策咨询成果
按照“原始材料扫描件、带文件号的政府部门采纳文件”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八)成果转化
提供转化合同、资金到账凭证和发票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院(部)处室于2026年1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119室。
(二)报送内容
统计表需打印一份,经院部(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包括相关成果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五、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夏老师,联系电话:0551-65659720,邮箱:zhangleihefei@126.com。
科研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