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校人才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度学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项目结项范围

由学校组织申报、评定或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的人才项目,包括安徽省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和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人才项目结项流程

(一)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1.已完成预期研究任务,请填写对应的结题报告和明细表(见附件);

2.支撑材料(按照附件中的要求制作,主要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原始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复印件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所有支撑材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盖章证明;

3.结题报告与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材料,明细表一份电子Excel表格,所有结项材料打包成一份压缩文件,以“院部-姓名-XXX项目”命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三)校内公示

(四)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实施完成后的 3 个月内,资助对象须向所在学校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报告,包含项目的研究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所在学校在收到项目结题验收申请的 2 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培育期满,未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确有特殊原因暂不能结题的,请出具书面延期报告,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交组织人事处,由学校评审会议讨论决定。

(二)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要严格按照计划申请书(任务书)承诺执行,各单位要对申请结题人员严格审核。

(三)在项目验收结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请各单位务必精心安排,认真落实结题报告和材料的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于4月20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材料(相关结题支撑材料附在结题报告后面)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345103057@qq.com。

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0551-65659300。

附件:项目结题附件材料-2026(页面底部点击下载)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