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6〕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26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及双师证书注册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号)、学校印发的《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院字〔2025〕21号)。
(二)认定范围
1.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
2.校内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
(三)认定层级(申报人未认定省级,校内和省级可同时申报)
1.校内初级“双师型”教师;
2.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依据不同条件设置三个层级: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
(四)认定组织
由学校组建的“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负责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五)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自愿原则)
4月15日前,申请人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到各二级院部(业绩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1)《认定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认定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
2.材料初审
4月20日前,各二级院部组建本院部“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查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报到组织人事处娄老师处。
二级院部提交材料:(个人申报材料按人分袋分装)
(1)《认定申请表》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认定佐证材料纸质版(业绩认定部门盖章)一份;(暂不胶装印制)
(3)《认定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3.组织认定
4月30日前,组织人事处汇总整理材料提交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
4.公示、推荐
5月6日前,经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的“双师型”教师认定人员名单和层级,报学校审议后,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二、双师证书注册
为做好省级“双师型”教师5年一注册预警机制,确保已认定教师应注册尽注册,双师证书编号为AS01、AS06开头的,于4月20日前将“双师型”教师证书原件交到组织人事处娄老师处。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二级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并贯彻落实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充分认识到“双师型”教师认定是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认定办法》《认定标准》的宣传解读,确保每一名教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
2.明确要求,按时报送。请申报人及二级院部按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确保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5〕15号),《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号),《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院字〔2025〕21号)文件要求执行。在开展申报及认定工作前,请充分学习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和标准条件开展工作。
4.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在申报材料、审查及认定环节中,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敷衍对待,不得出现明显认定偏差等情况。
联系人:娄老师、赵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659300、65658120、65659698。
附件:(页面底部点击下载)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4.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5.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6.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7.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校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8.双师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9.http://zscx.osta.org.cn/(部分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查询网)。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