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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院字〔2020〕6号)

发布日期:2022-04-29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高校“平安校园” 建设需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仅用于对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发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条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监视区域为学校的主要公共场所,不得涉及任何有关个人隐私区域。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主机控制和监控室是重要保密场所,由保卫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闲杂人员不得进入。

第四条 非校领导或保卫处专职指定人员不得调阅、浏览视频录像,其他部门和人员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需征得保卫处同意。

调取监控需要进行登记,并严格资料使用和保密。

第五条 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治安案件中,需使用该系统,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资料时,要出示相关证件,学校有义务依法如实提供,并进行登记。

第六条 保卫处工作人员严禁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严禁故意隐匿、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

第七条 严格保密制度:

(一)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二)操作人员对涉及到隐私方面的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因泄密造成后果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全天24小时开机,保卫处应安排专职人员随时监护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校园安全监控视频连续性。

第九条 为加强监控室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增强责任意识,监控室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

(二)严格按要求做好监控、监视工作,杜绝渎职失职。

(三)熟悉各种设备性能的基本维护和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做好防火工作;

(四)熟悉监控装置的布防位置、性能,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保卫处负责人,做到故障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六)树立服务意识,协助学校师生查找重要的丢失物品,同时做好调阅视频登记。

(七)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值班登记制度、重要信息登记存档制度以及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八)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对外泄露、谈论技术防范监控系统及监控部位的有关情况。

(九)爱护设施,监控室内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明确卫生责任,做到案头摆设规整,室内窗明几净,地面整洁。

(十)室内空调遇天气高温、寒冷时视具体情况开启和关闭。

第十条 校内有监控系统设备并承担监控管理任务的单位,遵照本办法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属学校保卫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高校“平安校园” 建设需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仅用于对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发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条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监视区域为学校的主要公共场所,不得涉及任何有关个人隐私区域。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主机控制和监控室是重要保密场所,由保卫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闲杂人员不得进入。

第四条 非校领导或保卫处专职指定人员不得调阅、浏览视频录像,其他部门和人员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需征得保卫处同意。

调取监控需要进行登记,并严格资料使用和保密。

第五条 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治安案件中,需使用该系统,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资料时,要出示相关证件,学校有义务依法如实提供,并进行登记。

第六条 保卫处工作人员严禁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严禁故意隐匿、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

第七条 严格保密制度:

(一)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二)操作人员对涉及到隐私方面的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因泄密造成后果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全天24小时开机,保卫处应安排专职人员随时监护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校园安全监控视频连续性。

第九条 为加强监控室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增强责任意识,监控室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

(二)严格按要求做好监控、监视工作,杜绝渎职失职。

(三)熟悉各种设备性能的基本维护和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做好防火工作;

(四)熟悉监控装置的布防位置、性能,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保卫处负责人,做到故障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六)树立服务意识,协助学校师生查找重要的丢失物品,同时做好调阅视频登记。

(七)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值班登记制度、重要信息登记存档制度以及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八)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对外泄露、谈论技术防范监控系统及监控部位的有关情况。

(九)爱护设施,监控室内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明确卫生责任,做到案头摆设规整,室内窗明几净,地面整洁。

(十)室内空调遇天气高温、寒冷时视具体情况开启和关闭。

第十条 校内有监控系统设备并承担监控管理任务的单位,遵照本办法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属学校保卫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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